关于在2012级医学检验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5-07-30 阅读次数:

各教研室、实习单位、实习队:

根据《皖南医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教务[2010]30号)及《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修订)的通知》(教务[2010]31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讨论决定,拟自2015年开始,在医学检验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2级医学检验专业、2012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全体学生。

二、工作时间

20155月下旬至20165月中旬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1.拟定参考题:各专业教研室应具体负责相关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出具工作,出具的参考题经教研室审查筛选后,填写《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题汇总表》(见附件1),于2015610日前报学院备案。

2.指导教师遴选:各教研室在充分考虑本专业师资力量及征求教研室教师意见基础上,为相关专业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汇总指导教师信息并填写《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2015610前报学院备案。鼓励教研室所有专兼职教师均参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选题:学院于学生下实习点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专题工作培训。学生下点后结合各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及学生专业知识基础,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基础上于2015915日前开展选题工作。选题必需一人一题。选题可从拟定参考题中选择,也可在满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条件下选择自拟题目,各实习队统一填写《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辅导员处。学院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及指导教师研究方向等确定学生指导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实行双导师制,即由教研室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担任指导工作。各实习单位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配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教研室教师具体负责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4.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与定稿。学生确定题目后,应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集中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学生须在2016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论文必须具有原创性,格式需严格依照学校提供的模板及相关要求。具体参见《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修订)的通知》(附件3、附件4)。

         5.毕业设计(论文)审阅。毕业论文撰写定稿后,即由指导教师审阅评定。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于201641日前,将指导教师审阅评定后的毕业论文电子版交辅导员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格式者打回整改。符合格式的论文由辅导员统一交至学院,评出优秀论文奖,颁发证书和奖品。论文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玉、陶香林

联系方式:39320173932006

     邮箱:562043733@qq.com11576454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题汇总表.xls

附件2-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皖南医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doc

附件4-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通知1.doc


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

20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