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里的廉政文化
发布人:张建英  发布时间:2016-10-19   浏览次数:337

   喜 xǐ

   喜:有高兴、快乐之义,也有喜欢爱好之义。明代陈寿有“三不喜”之说。

   陈寿,字本仁,出生于江西新干,洪武年间,因其祖父戍卫辽东,遂入籍宁远。历任户科给事中、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陕西巡抚、南京刑部尚书等职。

   早在他少年时期,陈寿的恩师贺钦,是当时有名的大儒,曾官至吏部尚书,退休之后在乡间谋得一份教书的工作。他不但教给陈寿知识,更教给陈寿做人的道理,使得陈寿小小年纪便学到了做人的原则——不贪。或许成为一名“清官”的命运,从陈寿拜贺钦为师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

   1472年,他考中进士授官,从此登上官路,他一生做官40年,直做到尚书,始终坚持清正廉洁。陈寿有“三不喜”:一是不喜随意弹劾官吏;二是不喜为子弟亲友争功或谋取好处;三是不喜金钱财物。

   陈寿为官,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戴,在他调任南京兵部侍郎时,要从陕西离开,整整一天,车轿也没能前进一步。史书上记载说,“军民数千人,拥集抚台,泣留公(指陈寿)。公曰:君命也。出城之日,号呼之声震地。”陈寿一生为官40多年,始终以清廉著称,以至于耄耋之年的他在南京居住的房屋尚不能遮风避雨。他去世后,由于没有留下任何积蓄,家属竟无钱为之安葬,还是靠仰慕他品行和人格的尚书李充嗣和应天府尹寇天叙出钱为他殡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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