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发布人:张建英  发布时间:2017-10-16   浏览次数:325

根据《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皖南医学院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发〔2016〕68号)文件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要求,医学影像学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责任追究,着力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基本原则

1.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全面贯彻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贯穿于决策全过程。

2.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对需要学校会议计论的事项,充分发扬质一。上按少数服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贡献智慧,在集思广新以学断。作出决策从多数的原则集体作出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作出决策后,执行应雷历风行,不折不扣,一抓到底。

3.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接“三严三实”要求,把上级精神与学院实际紧密结合起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决策,使各项政策和部署符合客观,符合师生医护员工愿望。

4.坚特党的理众路线。尊重师生医护员工主体地位,发挥师生医护员工首创精神,通过多种果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紧紧依靠师生医护员工作决策、抓改革、促发展。始终把师生员工利益放在第一位,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5.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理念和思维作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自觉做到想问题、作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三、“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以学院党委或行政名义向学校报送的重要材料。

2.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学院制度的修改、制定,年度计划总结。

4.学院年度进人计划、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干部奖惩,以及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

6.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学生、医疗、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年度财务预决算;

2.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整使用;

3.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按照《皖南医学院章程》《中国共产党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有关决策程序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采用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三重一大”作为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医学影像学院党委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