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发动全校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
发布人:张建英  发布时间:2017-09-18   浏览次数:311

 

关于组织发动全校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适应网络新媒体的时代发展形势,省纪委监察厅推出“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客户端、微博、微信“五位一体”新媒体平台,该平台已成为宣传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展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新平台,成为全省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新载体。为进一步提升“五位一体”新媒体平台特别是平台中“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知晓率和覆盖率,充分实现这一传播平台的宣传教育功能,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发动全省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皖纪办明电〔201738号)文件要求,现将使用“一端两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提高认识,做好宣传推介

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利用现有载体,扩大对“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推介力度。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发动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广好、使用好这一平台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将订阅关注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基层党组织要面对面、手把手地帮助党员干部掌握订阅关注方法,力求做到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订阅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订阅关注、其他党员干部积极订阅关注。

  1. 加强引导,发挥平台功能

各二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强的党性,全面落实省纪委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利用“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下一步,省纪委将运用“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学习测试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纪党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学习测试结果将纳入省委综合考核评分。

  1. 强化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确定1名联络员,组织好本单位、部门党员(含学生党员)订阅关注工作,并做好统计上报。各单位、部门党员可结合个人学习使用习惯,选择下载订阅“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或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年底以前,各二级党组织要确保推介责任范围内的党员,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每个媒体均达到30%以上。各二级党组织于111日前和1215日前分两次汇总上报订阅关注情况,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党组织联络员办公电话、手机号、QQ号,请于2017920日前报至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伍长娟,邮箱:495113359 @qq.com,联系电话:0553-3932826


附件:1.“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订阅、微博、微信关注操作说明

2.基层党组织“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



纪委办公室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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