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2-19   浏览次数:368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菜,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喝酒�打闹�大声喧哗。每天下班时,对经常使用的电器必须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应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2、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遵守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将汽油、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实验室。

    3、实验室内物品应存放有序,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仪器设备整洁,安全规章制度齐全,化学危险品保管、使用符合要求,灭火器材齐备,水源、电源使用后能及时关闭,门窗牢固。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发现异常及隐患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处理上报维修部门。

    5、化学危险器应由专人管理,建立各种生化实验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使用制度,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剂,按类分档保存,不与常规药剂混同保存;剧毒药品、贵重药品和材料,专人专柜保存,领用时必须经实验中心(室)主任审批,期终检查一次。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病菌,不得污染环境。

    7、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常识,定期检查并保管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和丢失及时报告。

 

 

   附件下载: